安全生产管理要对症下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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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马文章
【依法严惩不贷,震慑一批、教育一片。】
近日,茶陵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时,发现某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,且消防意识淡薄,于是依法处以3万余元行政处罚。
执法人员经调查得知,该企业负责人平日里为了应付执法检查,只对消防栓是否有水、消防通道被堵塞等常见的、摆在明面上的隐患进行“临时抱佛脚式”整改,对潜藏较深、不易察觉的问题隐患却疏于排查。
原因是多方面的。首先,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仍旧顽固。对于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,一些企业领导层面泛泛开会部署,管理层面一般性通知安排,车间层面草草号召动员,班组层面匆匆填表应付。同时,存在能力不足的短板。在个别企业,安全培训教育安排得课时较少、内容较简单,培训考试甚至出现“给钱就包过”的不正之风。
久而久之,一线员工对一些“人的不安全行为”“物的不安全状态”,没有专业研判,又缺乏自曝短板的积极性,习惯于“等、靠、拖”,依靠监管部门帮查隐患,致使问题隐患越攒越多。
他山之石可攻玉。长沙市安委会明确,各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宣传教育,让员工清楚“向谁报告、报告方式、报告内容、报告有奖”。此外,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事务中心创新安全生产考试机制,推出安全生产考试“一日结”。
总而言之,监管部门应该因地制宜、对症下药。对消极应付的企业,要抓住典型案例,依法严惩不贷,震慑一批、教育一片。对能力不足、基础薄弱者,要积极开展帮扶行动,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,引导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主动学习研究,落实隐患排查奖励制度,激励员工主动“排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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